投资主线继续,上半年收官日飘红!央企股东回报ETF(560070)四连阳!
2023-06-30 17:39:51 来源: 今日热点网


WIND数据显示,6月30日,A股“中字头”板块继续发力!锚定央企股东回报指数的央企股东回报ETF(560070)自6月27日开始,已连续四天飘红。其中6月27日单日上涨2.37%。今日收盘收涨0.50%。成份股中,电力、煤炭、化工等板块央企个股领涨,建材、钢铁等板块央企个股也普遍上涨。

业内人士表示,受益于利好政策的不断发布,“中字头”企业行情持续火热,未来随着央国企更重视资本运作、市场化方式提升效率、加大对战略新兴领域布局以及回馈股东,估值提升或仍有空间,中期投资价值可期。

下半年投资,继续“做足确定性”,央企股东回报ETF受关注

2023年上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市场情绪向上。据同花顺iFinD数据,截至早盘结束,沪深两市成交额突破5000亿元,其中,沪市成交额1902亿元,深市成交额3097亿元。

WIND数据显示,截至今日早盘结束,本周央企股东回报ETF(560070)成交额已达2.08亿元。

消息面上,受各地破纪录高温影响,电力、煤炭等行业板块连续领涨;建材、钢铁板块中,随着中国建筑、中国中铁、中国交建、中国化学等央企先后开展股权激励,央企管理层对股价的重视程度也在与日俱增,而中国建筑和中国化学均是通过二级市场回购股份来实施股权激励,对股价也具有一定支撑作用。

据中证指数公司数据,截至6月30日,央企股东回报ETF(560070)标的指数中,钢铁、煤炭、石油石化等能源资源安全主题相关板块占比超30%,建筑建材、公用事业板块占比亦超30%。

另一方面,以现金流充沛、高分红著称的央企、国企板块成为市场关注焦点,估值修复逻辑愈发得到认可。

国信证券表示:央企估值回归下半场,关注盈利改善趋势。建筑央企龙头估值偏低,仍然处于集体破净状态。建筑央企中中国建筑PE仅5.4x,PB仅0.73x,中国铁建PE仅5.9x,PB仅0.67x,整体估值水平仍不高。对照股权再融资标准,央企仍有向上修复估值水平的动力。(国信证券5月18日研报:当前建筑央企估值回归进入下半场,目前估值水平仍然偏低)

民生证券认为,随着结构性高增长的行业开始面临各自的瓶颈,回归“股息贴现模型”这一基础的定价共识,股息率反而可能成为新时期定价秩序的“先行者”。(来自民生证券2023年6月7日发布的券研究报告:资本新秩序系列(二):从增长率到股息率)

从股息率看,2023年至今,央企股东回报指数成分股股息率达4.86%(Wind数据)。此外,过往央企分红也具备连续性与增长性,超过一半上市公司连续5年分红,五分之一上市公司连续3年红利增长。

作为全市场首批成立的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ETF,央企股东回报ETF(560070)的红利属性鲜明,通过聚焦分红、回购和高股息的投资策略,在帮助投资者分享央企高质量发展成果的同时,具有一定的抗通胀能力和抗风险的配置效益。

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央企估值改善方兴未艾,具有长期投资价值

今年以来,受益于利好政策的不断发布,“中字头”企业行情持续火热,板块整体已经见到明显涨幅。不仅在短期受追捧,从长期角度看,作为国民经济的“中流砥柱”,央企在各行各业中承担着实现国家战略发展的“排头兵”的作用,在资本市场也扮演着“压舱石”的角色。

从公司经营的角度上来看,上市央国企的盈利能力相比A股市场整体而言更加稳健,基本面情况较好,ROE、分红率、股息率长期领先,具备显著的长期投资价值。

分析人士表示,在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不断完善的背景下,央企股东回报指数涵盖的现金流改善型国企和治理结构改善型国企的投资潜力将不断凸显。而央企股东回报指数围绕央企主题,在指数编制中引入了最适合央企投资的高分红规则,体现了央企高质量发展的方向,是具备长期投资价值的指数。

从管理人角度看,汇添富基金在央国企投资指数领域布局较早且底蕴深厚。除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ETF,汇添富基金还发行了中证上海国企ETF及联接产品、中证国企一带一路ETF及联接产品等形式丰富的国企主题指数产品,帮助投资者精准把握“中字头”下的投资机会。

风险提示: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本资料仅为宣传材料,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发展的所有阶段。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的其他基金业绩和其投资人员取得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人应当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详细了解产品信息。本基金属于中等风险等级(R3)产品,适合经客户风险承受等级测评后结果为平衡型(C3)及以上的投资者,客户-产品风险等级匹配规则详见汇添富官网。在代销机构认申购时,应以代销机构的风险评级规则为准。本产品由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中证”)编制和计算,其所有权归属中证及/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指数2018年-2022年历年涨幅分别为-12.37%、17.15%、9.36%、30.71%和-7.77%,中证对于标的指数的实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特殊目的的适用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不因标的指数的任何延迟、缺失或错误对任何人承担责任(无论是否存在过失)。中证对于跟踪标的指数的产品不作任何担保、背书、销售或推广,中证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场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央企股东回报指数股息率不等同于基金产品股息率,本基金产品股息率以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确定的分红规则为准。具体发行时间以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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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梅长苏